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大力支持消防产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减负利企举措的通知

于 2020-03-21 发布

来源:云南省消防协会 / 行业新闻

各消防产品企业及客户朋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力支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指示精神,我中心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现将有关便民利企及费用减免措施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线上业务服务

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水平,倡导实行“零接触”业务办理方式,全面推行业务网上办理,做到工作期间(8:30—17:00)所有服务电话、传真、网络等渠道畅通,各类业务受理、咨询释疑、沟通整改等功能正常使用、服务到位。

二、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

严格按照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有关要求开展消防产品认证业务相关工作。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优化“先证后查”,落实“远程工厂检查”四项规定。待疫情解除后,积极开展证后监督工作。

三、减轻企业负担,减免检验费用

2020年3月2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对所有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先检验、后收费政策,缓收所有检验费用项目,疫情结束后,再分批补收疫情期间缓收的检验费用。

对湖北省内依法复工复产的消防企业, 2020年3月2日至本年度年末,减免全部检验检测费用;2020年3月2日至疫情防控结束,对国内除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区)依法复工复产的消防企业,免除20%检验检测费用。

四、积极创新服务方式

对体积大、运输安装不便的消防产品,我中心将积极探索利用企业资源开展检验。同时,针对消防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任何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我中心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助力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将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保障检验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强化服务质量,提升技术水平,与广大客户朋友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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