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云南省普洱市文物局、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成督导组,深入全市各县、区开展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督导各级文物建筑场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其间,联合督导组听取了各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落实省消安委关于“四名一文一传”遗留隐患整治改造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先后深入景谷东那佛寺、勐卧总佛寺、景东文庙、墨江文庙、碧溪古镇、孟连宣抚司署等17家文物建筑场所,实地检查了各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火灾防控自查自纠情况、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使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完善以及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不能立即整改的依法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各单位微型消防站进行了拉动,现场检验了其应对处置初期火灾事故能力。
实地督导检查结束后,各组及时组织召开反馈会,针对督导检查中存在的重点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工作建议。就持续做好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联合督导组要求,各级文物行业部门和文博单位要结合近年来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隐患,通过联合检查、检消协作、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等方式补齐治理短板,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消防科技支撑,针对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较高的特点,积极推广运用远程监管、智能监控、安全用电、高效防火灭火等方面的先进设施设备和技术,增强文物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能力,不断增强物防技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