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际,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集中排查什么隐患”的原则,在全市集中部署开展建筑内竖向井道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要求,按照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改的工作方法,各地各部门对行业主管主责的单位场所范围的建筑内垃圾、电梯、电缆、管道等竖向井道进行集中摸底排查,落实整改责任,消除隐患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摸清整治底数,确保应改尽改。市住建、教育、卫生、旅游、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结合主业工作,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和职责监督管理范围内专项整治,针对住宅小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商场、市场、城中村、宾馆(客栈)、高层建筑、大型城市综合体、电影院,医院、养老院、福利院、文博古建等各类场所建筑开展建筑内竖向井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根据整改难易程度和整改时间计划采取及时查处、立案调查、下发督办、主动指导等多种执法措施和工作方法,及时提供整改建议,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地分类明确建筑内垃圾井道核查标准、建筑内电梯井道核查标准和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核查标准,在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等专项基础上,逐一摸排建筑内竖向井道使用情况,对已停止使用的竖向井道,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清理竖向井道内易燃可燃物,对井道上的门窗洞口进行有效封堵。对仍在使用的竖向井道,按相关技术标准对其现场防火性能进行核查,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做到严格依法查处,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